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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与财产分割是同时判吗
释义
    一、财产分割跟判决离婚同时吗
    1、离婚判决一般情况下与财产分割同时作出,但是根据当事人的诉求也可以只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依据和原则为: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照顾无过错方。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子女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影响甚至丧失抚养能力。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附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允许。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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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8: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