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 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如果适用的是 简易程序 ,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