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新生儿怎么上户口 |
释义 |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批结。(特殊情况: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报、市局批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十四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申报。 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本规范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生登记前父母离婚的,应当由抚养方申报,并提交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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