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算关税的相关公式 1.从价关税计算公式: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从量关税计算公式:进口关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关税计算公式: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4.从价消费税税额=(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5.增值税组成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6.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增值税率 7.进口税费=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额 8.出口关税=FOB÷(1+出口税率)×出口税率 9.DPV=CIF=FOB+I+F=CFR+I=(FOB+F)/(1-保险费率)=CFR/(1-保险费率) 海关监管货物说明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所有进出境货物,包括海关监管时限内的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1)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 (2)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 (3)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的货物 按货物进出境的不同目的划分,可以分成五大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指从境外进口,办结海关手续直接进入国内生产或流通领域的进口货物,及按国内商品申报,办结出口手续到境外消费的出口货物。 2.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而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此类货物又分为保税加工货物和保税物流货物两类。 3.特定减免税货物。指经海关依据有关法律准予免税进口的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有特定用途的货物。 4.暂准进出境货物。指经海关批准,凭担保进境或出境,在境内或境外使用后,原状复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 5.其他进出境货物。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以及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