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您好,以下是通过人民网社所得到的消息:您在人民网社情民意通道留言“华森小区拆迁”的问题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根据棚户区(城中村)及东西大街以北片区改造计划,华森小区在东西大街以北片区改造范围内,目前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征收补偿启动时间以区政府征收通告为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