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践合同有什么意义 |
释义 | 实践合同区别于诺成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常见的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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