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如下: 1、杰出人才。在本领域得到国家认可或符合国家、省、市各项人才计划条件,在国家层面公认的人才,对促进广州市、荔湾区经济发展、引领相关产业升级,对推动广州市、荔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展有非常突出重要贡献的人才; 2、优秀人才。在本领域获得副省级奖项,取得先进性、创造性的成果或业绩,在省层面公认的人才,对促进荔湾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有特别重要贡献的人才; 3、精英人才。在本领域获得省级奖项、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部分行业获市级称号,对促进荔湾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有较重要贡献的人才; 4、拔萃人才。在本领域获得市级奖项、部分行业获区级称号,具有较强能力水平,对促进荔湾区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有贡献的人才; 5、后备人才。广州市人才绿卡持卡人,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部分行业区级称号获得者,对促进荔湾区经济发展有一定贡献的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