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地社保退休怎么办理 |
释义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 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 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 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且所在地社保缴纳的时间也没有满10年的话,就需要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上一个交满10年的参保地去办理退休手续,然后在那个地方领取养老金。 4、如果基本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并且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都在10年以下,那么就需要把所有的养老保险关系都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籍所在地去办理退休手续,并且申领退休金。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职工来说,领取基本养老金是每个月领取的,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领取人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且退休手续已经办理妥善。 2、所在的单位跟个人都按照我国的法律参加了养老保险,并且履行了缴费的义务。 3、个人缴纳保险的时间必须在15年以上。 男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0岁,如果女性职工从事的是管理或者是科研工作的话,退休年龄就是55周岁,如果女性职工从事的工作是生产以及工勤辅助工作的话,退休年龄就是50岁,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是自由职业者,女性的退休年龄就是55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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