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公积金初次提取流程有什么 |
释义 | 广州公积金首次提取流程包括:员工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出具提取申请书;员工凭申请书向分中心或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出具提取通知书;员工持审核确认的申请书和通知书到建行办理支付手续;员工将付款确认后的通知书退还给单位。 法律分析 广州公积金首次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员工凭提取证书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向分中心或管理部门申请提取申请; 2、员工凭提取申请书等提取申请材料向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出具提取通知书,员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员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行办理支付手续; 4、员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退还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拓展延伸 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是指在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一种操作。广州市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补充公积金提取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还贷等住房相关支出,而补充公积金提取则可以用于个人消费、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办理广州市公积金提取需要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经审核后可进行提取。提取金额的具体数额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提取用途而定,一般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提取流程。 结语 广州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两种,前者可用于住房相关支出,后者可用于个人消费、大病医疗等。员工需凭提取证书向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经核实后,向分中心或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出具提取通知书,员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当日到建行办理支付手续,最后将提取通知书退还给单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