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跳槽怎么规避竞业协议 |
释义 | 跳槽时,规避竞业限制的办法:不去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也不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或者超过竞业限制期限后,再去上述单位。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对公司还是对员工而言,都要知道竞业限制是条件的: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4、员工离职后,因公司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要求法院解除敬业限制协议,或要求公司补发即赔偿损失。 总之,劳动者跳槽的时候要规避竞业限制协议的,就需要按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不到协议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地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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