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钱不还 我到他家门口贴大字报犯不犯法?犯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节 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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