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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券转托管的方法
释义
    投资者买入的B股股份、认购的新股托管在其买入或指定的券商名下。如果B股投资者想变更托管券商,可以办理转托管。转托管有以下两种方法,各有不同的适用对象:
    1.交易报盘转托管--适用于境内券商之间的转托管,程序同A股。
    2.二类指令转托管--用于涉及境外券商的转托管。
    一、私募基金发行产品的优点
    1、利好投资者:每年节省约0.4%的管理费投资者收益将每年提高约0.4%。过去十年,阳光私募基金为走“阳光化”道路,需要借助信托、券商资管等通道发行产品,其法律地位只是“投资顾问”,私募基金通过信托牌照发行产品每年至少需要承担总资产0.7%的固定管理费用,包括0.5%的信托管理费和0.2%的银行托管费,而通过券商、基金专户发行产品需要承担总共0.4%的固定管理费用。而私募机构独立发行产品,和具有资金托管资格的三家券商合作,托管费+估值费用总计约为每年0.3%。也就是说,客户每年将多获得约0.4%的投资收益。投资者将受益于行业的规范性发展。过去少数私募基金非法集资、历史业绩无处可查、净值造假,甚至有私募携款潜逃,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很多时候投资者只能吃哑巴亏。而获得基金牌照的私募机构将在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全部公示信息由管理人承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可在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私募机构详细资料,全面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进而避免因道德风险蒙受的资产损失。
    2、利好私募机构:树立品牌投资更具主动权有利于优秀私募机构树立自己的品牌。在当下鱼龙混杂的阳光私募行业,老牌、大牌私募机构凭借自身良好的诚信和信誉被更多投资者熟知,而一些业绩做的比较好的小型私募机构则相对默默无闻。私募基金牌照面市后,取得牌照的私募机构所公布的信息更加透明、公开,且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被监管层及社会公众所监督,公开信息更容易取信于客户。因此只要私募机构拥有持续、良好的投资业绩,就会被更多投资者接受,公司就更容易树立自己的品牌。今后私募机构将进入海阔凭鱼跃的世界。私募机构将体验一站式服务,投资更具主动权。获取基金牌照后,阳光私募基金在发行新产品时,将不再需要和通道服务商(如信托公司、券商等),资金托管方(银行)及证券交易商(券商)等多家机构进行多次商谈。证券公司将为其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仅3家券商拥有资金托管资格,分别是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和海通证券(600837,股吧)。可为私募基金提供资金托管、估值核算、证券交易等综合服务,满足私募基金的所有需求,省时省力。同时私募基金也可以较好的把握产品发行节奏,而无须受制于其他各方的牵绊。在持仓方面,私募基金的投资会灵活很多。目前管理条例试行办法里并没有限制私募基金持仓,包括个股持仓上限、创业板持仓比例限制等。今后私募基金在投资上或将拥有更多自主权,投资也更加灵活,这将更好地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真实投资能力。
    3、利好私募行业:更加规范,将经历优胜劣汰首批50家私募机构获得监管层颁发的牌照,毫无疑问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对后续获批私募机构形成正向激励作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未履行登记手续的私募机构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已登记并获取牌照的私募机构将直接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公募基金一样,在合规、风控方面有着统一的行为规范。星石总裁杨玲表示在私募基金纳入监管后,一方面可以提高行业的隐性门槛,另一方面整个行业的公信力也将逐步提升。在“业绩为王”的阳光私募行业,拥有持续、优秀投资业绩的私募机构将被市场广泛接受,而投资业绩不佳的私募机构或将惨遭淘汰。未来阳光私募行业的集中度必然会有所上升,行业内的马太效应也将愈加明显。
    二、新三板上市流程怎么走
    1、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2、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针对每家拟推荐的股份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作备案文件等申报材料。
    3、主办券商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主办券商不仅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还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发表审核意见。主办券商根据内核意见,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该公司新三板上市。决定推荐的,应出具推荐报告(包括尽职调查情况、内核意见、推荐意见和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向协会报送备案文件。
    4、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核。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审查主办券商报送的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证券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若有异议,则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若无异议,则向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三、公司上市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上市前准备阶段
    1、首先企业必须是股份制企业,不是股份制企业的需要进行企业股份改造,符合国家股份制企业的要求,这是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
    2、进行上市咨询,聘请上市中介专业机构对企业考察,确认企业是否符合上市的条件。
    3、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准备企业上市必备的各种证明或文字材料。
    4、聘请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审核所准备的材料是否符合上市要求。
    5、请保荐机构或财经攻关机构与相关的国家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修改不符合相关机构要求的文件。
    6、上报材料经国家主管上市机构进行审批。
    7、进行招股说明。
    8、挂牌销售股票和上市流通。
    公司上市必经流程:
    1、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2、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3、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4、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5、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6、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7、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8、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9、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10、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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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