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但不能直接任免村委会主任,因为村委会主任是选举产生的,但支书是任命的。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中指出:“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负责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支部书记”这样看来,乡镇现在是可以直接委派村党支部书记的,但是不能违背基本原则。文件还要求“健全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今后有可能对支部书记可以直接免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