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涉外合同中,货币结算方式的选择涉及到合同履行的重要方面。在一些情况下,选择特定的货币结算方式可以降低双方责任纠纷的风险,加强合同的履行保障。比如,在跨国贸易中,由于汇率波动、不同国家货币的购买力和稳定性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双方未能在合同中选择特定的货币结算方式,可能出现货款实际到账金额与预期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导致商业纠纷。因此,在涉外合同中选择特定的货币结算方式是十分必要的。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百十六条规定:涉及国际商务活动的合同,当事人可以按照国际惯例或者依照当事人自己的约定选择一种货币作为结算货币。 2.《外汇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境内居民、非居民以及外汇管理机构在境内外汇业务活动中的货币资金,应以人民币结算。 总之,涉外合同中选择特定的货币结算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进行灵活选择,以降低商业风险,保障合同履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