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有权利让工地停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建设主管部门是有权利让项目停工的,而且还可以让建设单位给民工发工资,然后建设单位再去克扣施工单位的工程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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