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矿山尾矿处理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制砂项目,其勘察、设计、操作评价、监理单位具有较高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总承包一级或者特级资质; (2)四等、五等尾矿制砂项目,其勘察、设计、危险评价、监理单位具有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总承包三级或者三级以上资质,或者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矿山尾矿制砂当做原材料只适合于50万吨以下的矿应用。这类尾矿中的化学成分比较接近建筑所需的材料,因此可以制作原材料,提高尾矿综合利用率。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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