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自己的视频添加音乐属于侵权吗 |
释义 | 随意添加别人作品作为背景音乐的,会构成著作权侵权。音乐作品的制作者享有著作权,其中一项权利内容就是网络传播权,即如果制作带有背景音乐的视频是收费的,制作者使用背景音乐的,应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 一、侵犯网络传播权的途径 侵犯网络传播权的标准: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2、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二、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有什么区别 一、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主要区别在于: 1、引用范围不同,合理使用只是少量使用,法定许可不限于此; 2、使用范围不同,合理使用必须是已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证可以包括未发表的作品; 3、合理使用一般是非复制使用,但法定许可证可以出版发行; 4、合理使用不需要支付报酬,法定许可必须支付; 5、合理使用不需要在作权人未经声明不得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法定许可则相反。 二、法定许可,是指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法律允许他人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制度。 三、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在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就构成侵权,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对一些对著作权危害不大的行为,著作权法不视为侵权行为。这些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合理使用”。 三、在小说里写歌词算侵权吗 在小说里写歌词是否算侵权,引用如果没有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不构成侵权。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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