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池州市车辆管理所位于安徽省池州市埠阳路与红旗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池州市车辆管理所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业务; 2、发放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等; 3、开展机动车检验和维修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机动车使用安全水平; 4、负责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工作,包括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5、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7、开展机动车检测和维修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机动车使用安全水平; 8、负责道路运输证的领取、换发、注销等业务的受理和办理; 9、受理和审核机动车销售、注册登记、二手车交易等业务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池州市车辆管理所是负责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专业机构,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高效的车辆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将机动车交通安全信息报送车辆管理所。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将机动车交通安全信息报送车辆管理所。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建立机动车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信息。 第三十六 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对机动车交通安全信息进行管理,及时更新机动车交通安全信息。 第六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规定对机动车交通安全信息进行管理,及时更新机动车交通安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