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共产党提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其基本要求是,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把保证新党员质量,保持党员先进性放在首位,决不能用其他条件来代替党员标准。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履行入档手续。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