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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经批准后方可作为坏账注销,会计部门不需要对已注销的应收
释义
    

法律主观:
    


    应收账款需要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金是通过“坏账准备”账户进行核算的,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应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法律客观: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 第一款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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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