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质押贷款的特点 |
释义 |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具有质物多样、手续简便、贷款额度高等特点。个人抵押的贷款就是用抵押物作为抵押,然后办理商业贷款,然后你还完贷款之后,再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就可以了。个人抵押贷款是个商业银行最普通的个人贷款品种之一,它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经贷款银行许可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向个人发放的贷款。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先授信,后用信。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办理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手续,取得授信额度后,借款人方可使用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借款人只需要一次性地向银行申请办理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手续,取得授信额度后,便可以在有效期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提供了一个有明确授信额度的循环信贷账户,借款人可使用部分或全部额度,一旦已经使用的余额得到偿还,该信用额度又可以恢复使用。 贷款风险较低,担保方式相对安全。由于借款人需将价值充足、变现性强权利凭证质押给银行,银行贷款风险较低,担保方式相对安全,此类贷款的风险控制重点是关注质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变现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作为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主要有: ①汇票、支票、本票; ②债券、存款单; ③仓库、提单; ④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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