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税前1万最后到手9000元。因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也就是超过5000元的部分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10000减去5000还剩5000元,5000的部分交纳20%的所得税即交税1000元,所以剩余9000元。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