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不合税的价:100x(1-13%)=100x87%=87(元)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 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