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个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在哪里成立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天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工会组织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促进社会稳定的主要载体和窗口工会帮扶中心运作的现状和发展格局亟待建立健全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帮扶工作平台,进行科学管理和发展,畅通帮扶工作渠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实现帮扶救助工作有新的突破。 法律依据: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工会促进再就业和帮扶中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2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各级工会组织积极进取、奋发努力,工会促进再就业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总十三届九次主席团(扩大)会议提出的全国工会促进再就业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三年工作目标超额完成。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会促进再就业和帮扶中心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杨丽等10位同志“全国工会帮扶工作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15家单位“全国工会模范帮扶中心”荣誉称号,授予张艳军等108人“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顺义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49家单位“全国工会帮扶中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河北省总工会等116个单位“全国工会促进再就业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