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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报销生育险和生育津贴
释义
    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报销申请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一、领生育保险报销所需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 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3)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4对于男方为军人的 ,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三、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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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7: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