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是否可以随意开枪击毙歹徒? |
释义 | 警察开枪有严格限制,只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使用。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况包括: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劫持交通工具、抢劫危险物品、破坏重要设施、暴力行为威胁生命安全、警卫对象遭受袭击、抢劫、暴乱等。此外,还有拒捕、逃跑的犯罪行为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总之,警察开枪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法律分析 警察开枪,是有严格限制的,只有在特殊紧急情况下,才可以开枪。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可以使用武器(所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结语 警察开枪,严格受限,仅在特殊紧急情况下方可使用。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合法使用武器的情形包括: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劫持交通工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抢夺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以危险物品威胁犯罪;破坏重要设施危及公共安全;危及生命安全的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警卫、守卫、警戒对象受暴力袭击或有紧迫危险;抢劫公私财物;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抗拒、暴力袭击警察危及警察生命安全;在押人犯、罪犯骚乱、脱逃等情况。此外,还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一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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