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处理:1、销售白酒,其他酒:取得包装物押金时就要计算销项税额;2、销售啤酒、黄酒,一般货物时:取得包装物押金,逾期时还没有归还包装物的时候,那么就要计算销项税。 包装物顾名思义就是用于包装商品的东西,比如售卖酒需要酒瓶作为包装物进行销售,我们常常看到很多商店售卖啤酒,然后又将啤酒瓶进行回收,回收的啤酒瓶就是包装物 1、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就是指企业对外出借包装物时,为了以防对方将公司的包装物损坏,而收取的押金,如果出现损坏情况押金将不退回,比如说小明向小玲借用卷笔器,小玲担心小明会将其损坏就收取了20元的押金,当小明原封不动的归还时,小玲就会将钱还给小明。 2、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处理 (1)除了酒类产品以外的包装物押金,纳税人进行单独核算的,一年以内且未超过公司规定的退回包装物的期限的,不做销售处理。 (2)除了酒类产品以外的包装物押金,纳税人进行单独核算的,一年以内且超过规定的期限的,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或征收增值税。 (3)除了酒类产品以外的包装物押金,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销售时即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