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构成七级 伤残 (具体以 工伤认定 为标准),应赔偿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从 工伤保险 基金按 伤残等级 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 1、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