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房子没下来的,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分割。男女双方对房子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可以由双方对房子的归属达成协议,约定如何分割该房产,无法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分割的时间必须是在取得所有权后。男女双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对于房子的归属不会作出判决,当事人取得所有权后,对房子仍然存在争议的,人民法院才会对房子的归属作出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然后再考虑男女双方的意见,综合确定房子的归属,确定房子由一方当事人取得的,另一方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