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返聘拿两份工资吗 |
释义 | 退休返聘是不可以拿双份工资的,由于退休返聘人员虽存着合理的劳动关系,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合格的劳动者,因此其与聘用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聘用单位有理由不支付反聘人的加班工资。如确属特邀返聘的人员关于法定节假日的上班的工资问题,需要跟用人单位协商。 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这样就不受劳动法保护,如果退休人员之前和企业签过劳务协议,加班工资是否支付只能看协议规定。而另外几个不到退休年龄的人,则受劳动法的保护,可以向企业要求加班工资,或进行合理维权。建议已过退休年龄的人和未过退休年龄的人可分别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来保护合法权益。 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加班工资支付应当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前发放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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