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开庭被害人不去可以。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不去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办理也没有任何的问题的。但是如果被害人不到庭就失去了当面向法官陈述的机会,法官只会根据公安机关以前对被害人所作的笔录来进行判断。 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可以当庭与被告人对质,使法官对证据的审查更为客观,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从而使司法机关在此基础上分清是非责任,找准法律关系,正确定罪量刑,作出合理的判决。被害人出庭参加诉讼,可以将矛盾及时化解,使其尽快走出犯罪带来的阴影,减少或杜绝缠讼和上访的比率,有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有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 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答辩准备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