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中国国籍后还能再入中国国籍吗 |
释义 | 退出中国国籍后还能加入,放弃中国国籍之后还可以再申请。 重新恢复中国国籍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华裔,具有正当理由(拥有中国籍近亲属等),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住房条件。(近亲属仅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需提交的材料: 1.2张填写完整,贴有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2.自愿退出外国国籍的声明:(本人亲笔签字); 3.自愿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恢复原因,是否出于自愿,是否今后将永远居住在中国是否自愿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本人亲笔签字); 4.加入外国户籍过程的书面说明1出境时所持中国护照种类,号码2加入外国籍的原因,时间,地点和批准入籍部门3入籍前何时取得永久居留权4在我驻外领馆是否办理过退出中国籍手续; 5.申请人简历:(出境前后申请人学习工作简历,获得永久居留权,入籍,回到中国居住等时间段详细情况); 6.加入外国籍的相关证明(入籍证书或入籍时签发的身份证明等); 7.出示外国护照,提交护照翻译件及中国签证,居留许可复印件; 8.在国内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9.申请人原户口注销证明及入籍前原中国护照; 10.申请人在国内住房情况证明; 11.申请人的工作,收入证明或能证明其经济状况的银行存款证明; 12.申请人为未成年,还需提交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父母离婚的,须出具申请人监护权归属的相关证明,父或母一方如死亡的,须出具死亡证明; 13.申请人中国籍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护照等)及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公证; 14.申请人中国籍近亲属基本情况,国籍情况,居住地及对申请人复籍的书面意见; 15.申请人在国外无犯罪证明(国外警察出具,需使馆认证); 1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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