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交了两年怀孕辞职 |
释义 | 怀孕辞职以后女性就不能再享受生育保险了,因为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是单位统一办理的,辞职后就自动丧失。 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生育保险,按规定要由单位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辞职了单位自然也就免除了责任。 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已经辞职,那么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费法》的相关规定,生育保险报销的基本条件是女员工或者男员工的配偶,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生育,或者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报销费用包括,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等相关费用,和男员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间所享受的陪产假期期间的假期津贴。生育保险费用统一向所在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申请报销。 此外,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出现用人单位没有依照法律规定为在职员工参报并且缴纳生育保险的,则用人单位应按照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向员工支付其生育或者陪产期间应享有的生育保险相关一切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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