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扣分查询有哪些方式 |
释义 | 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栏目,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驾驶证编号。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即可; 2、搜索车辆违章查询——选择省份——地区——根据提示输入发动机后六位数即可查询; 3、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件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4、带上本人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到当地的交通大队窗口进行查询以及处理; 5、通过拨打声讯电话方式进行交通违章查询; 6、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查询违章;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一、驾驶证的计分规定有哪些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3、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4、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5、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6、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7、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8、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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