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玩忽职守行为都有哪些
释义
    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
    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
    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玩忽职守罪未遂认定标准
    我国《刑法》其他章节或条文中,规定了一些安全事故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失职犯罪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罪名。这些犯罪很多是从原来修订前的《刑法》有关玩忽职守罪中分离出来的,这些犯罪与玩忽职守罪相同之处在于: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客观上都有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玩忽职守行为,且都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会受到处罚吗
    是会受到处罚的。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22: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