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玩忽职守罪的特征是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处理玩忽职守案件中,要注意把握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 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1、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2、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 管理上存在弊端,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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