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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票作废必须收回原件吗
释义
    发票作废必须收回原件。企业发票作废必须收齐所有联次的纸质发票,在纸质发票中加盖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这样,报税系统以及纸质发票都完成了作废。对于要作废的的发票,已经加盖作废字样的纸质发票,不能私自销毁或丢失,必须妥善保管,企业可以单独存放,以备核查。发票管理要建章立制,设置台账并定期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相关账册等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发票作废情况有哪些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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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8: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