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怎么开物流公司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满足的要求: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3)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2、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出申请。 申请时,申请人应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第二步:受理。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颁发车辆经营许可证;不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上级机关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提交说明。 个人申请物流公司,需先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再至工商局对该公司进行登记注册,即可获得经营资质。 二、公司注册 (一)准备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注册流程步骤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6)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制定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和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机构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执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6、办理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 时限:受理后4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税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2)、(4)、(5)项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印章; (8)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8、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凭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开好基本帐户去原验资银行办理验资户销户。 法律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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