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同时,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形成婚姻的,也属于无效婚姻。也就是说,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无法律效力的,也属于无效婚姻。对于无效的婚姻经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一、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哪些人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同胞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表、姨表、叔侄、伯侄、姑侄、舅甥、姨甥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缔结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民法典规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