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欠朋友两千块钱不还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后果。欠朋友两千块钱不还,同时朋友不追究的,一般没有影响,但是,朋友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会陷入民事诉讼中,需要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偿还欠款,逾期未偿还,朋友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还会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