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委办属于什么单位 |
释义 | 安委会是各地政府下面的一个类似于某一个活动的组委会,是由区政府各个相关的组成部门组成的一个法定机构,其全称是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根据2003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的;旨在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安委办的工作职责是: 1、协调安全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2、提出政策;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3、解决问题;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进行应急救援;协调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调集部队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做好日常事务;承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其他任务;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2003) 》 一、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必要时,协调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调集部队参加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局长王显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副局长赵铁锤、王德学、孙华山、梁嘉琨担任。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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