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亲属关系证明的一般格式:亲属关系证明兹证明性别:(男女)出年年月,年月日出生,住址(户口本上的地址)身份证号:(),其亲属关系的情况如下(直系血亲都要写):关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住址与其关系(父子母女母子父子兄妹姐弟姐妹等)(称谓)工作单位备注上述证明的内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其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经办人(签名):(村委会)盖章: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注: 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证明须有档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 3、相互称谓应按我国法律规定和习惯的统一称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