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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州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释义
    

法律主观:
    


    劳动监察大队 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发生劳动纠纷 向劳动局举报的案件,劳动局应当自受理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客观:
    


    《劳动监察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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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