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租金支出按照每月多少元标准扣除 |
释义 | 住房租金支出的个税专项附加的扣除标准: 1、纳税人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因工作租赁房屋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此之外的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租房租金专项扣除需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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