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租金收入如何处理 |
释义 | 行政单位的出租收入,应属于国有资产收益,缴入国库(据预算法)有些地方也执行非税收入的形式,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属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应纳税非税收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 一、德国税收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 它是联邦德国征收最广泛的税种,征收范围包括所有取得应税所得的人。在联邦德国90%的企业属于私人企业和个体企业,这些企业的利润作为企业主或合伙人的个人收入,与自由职业者取得的收入一样,都属于缴纳所得税的范围。所得税是联邦德国收入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2016年收入共283亿欧元,占整个税收收入的33%左右。 1.纳税人:德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德国常住居民(在德有长期或习惯住所)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按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德国常住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通常仅按其在德国境内的收入缴税。 2.征税范围与计税依据:根据德国《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的范围包括:—从事农业和林业的收入—从事工商业的收入—从事自由职业的收入—受雇工作所得—投资所得—租金收入和著作、专利等所得—其他收入上述收入总额减去法律所允许的免税数额后的余额,即为应税所得。 二、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免税收入是国家优惠政策,对于某些该交税的经营活动准予其不交税,有可能是鼓励此项经济活动;而不征税收入是本身不需要交税的活动;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比如一些政府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税法的一些规定: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具体包括以下4项: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应税收入是税前收入吗 应税收入是税前收入。应税收入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产、经营、服务收入,指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业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 4、租赁收入,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收入; 6、股息收入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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