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签与备案的含义及区别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购房过程中需要前往房管局进行备案的重要性,并阐述了备案制度对开发商和购房人的好处。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规避一房二主等隐患。此外,文中还介绍了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的途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需要向相关部门备案的规定。 法律分析 在购房过程中,需要前往房管局进行备案。如果购房人没有进行备案,则该房产将无法办理房屋确权,这对购房人来说可能会带来风险。因此,购房人应该及时联系开发企业或出卖人,以便及时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二、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三、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四、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可以登录当地房管局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结语 购房人需要及时备案,否则房产将无法办理房屋确权,带来风险。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制约,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使购房者更加放心。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可以登录当地房管局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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