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注销时还有存货怎么办? |
释义 | 企业注销时还有存货可以选择将存货进行变卖或者拍卖等方式,获得价款,然后由清算组统一清理企业的其他财产之后,将款项的价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统一分配,在清算方案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之后,按照清算方案处置。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清算期间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生活费、医疗费,国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 2、第一顺序清偿款项: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在破产前为维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企业欠职工集资款,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企业欠非正式职工的劳动报酬。 3、第二顺序清偿款项:所欠税费。 4、第三顺序清偿款项:破产债权。 二、什么时候会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方案指公司终止解散时由清算组制定的清算工作计划。清算方案作为指导清算组开展工作的计划性文件,必须具备合法、完整、及时、准确和便于操作等特性。 三、公司注销有什么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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