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可以互换,但是要签订互换协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后,互换双方都要按互换协议执行。1、互换以两个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前提2、互换的双方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3、互换土地是出于相互之间的耕种方便或者各自管理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