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对方拒绝支付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者服务尚未提供,也可以根据履行顺序,行使先履行或不安抗辩权,自己一方也暂时停止义务的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