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人在日本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男女双方均系中国公民,且原在领事馆登记结婚的,可向领事馆申请办理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 所需证件及手续: 1.双方当事人护照及其资料页的复印件。 2.双方申请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3个月内有效) 3.双方当事人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5.双方当事人照片各2张(3×4cm) 6.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7.双方就子女,财产及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一式三份)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5000日元 注意事项: 1.双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只受理原在领事馆依法缔结者.国内登记结婚者,须回国内办理离婚. 3.双方必须共同到总领事馆申请协议离婚并签字取件。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在国内法院起诉。 4.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取件方法: 1.持《取证单》,于指定取证日上午9:15-12:00到领事馆领取。也可由别人代领。但是,如果《取证单》丢失的情况下,当事人需持附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须办理有关手续。 2.如果接到电话通知需补充其他材料时,在取件时必须先将材料交给窗口后方可领证。 该内容由 陈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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